1)第三百一十章杀猪者班恩_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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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的路上,爱德华骑着马,与这位同父异母的约翰.佩罗特,年轻而又俊朗的私生子,一边走在回去的路上,一边愉快地交流着。

  至于那头大笨熊,腹部绑着绳子,迈着四条腿,一步一步地在后面跟着,一边用垂涎欲滴地表情看着爱德华,口水都流了一路,将这些树木们可灌溉了不少水分,料想,过不了几个月,恐怕树木会生长的更加旺盛起来。

  爱德华骑着马与约翰.佩罗特并行着,左边是他的侍卫,右边则是约翰的侍从,两者之间瞪大了眼睛,警惕性很浓。

  而爱德华和私生子约翰毫不在意,仍然兴致勃勃的聊着天。

  “爱德华,你又怎么想到在这个时间打猎呢?春天可是禁止狩猎的!”

  约翰好奇地看了一眼爱德华手中与众不同的角弓,对比了一下自己手中的长弓,脸上泛着好奇之色,但仍然矜持住,轻声地询问起打猎的事情。

  “这,我也是无聊而已,也没准备打那些怀孕的动物,只是手痒难耐,试试身手罢了!”

  爱德华当然知道春天不可以打猎这个默认的规矩了,但作为这片森林的拥有者,什么时候打猎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爱德华倒是没有关注约翰为什么可以到他的领地里打猎,贵族之间还是有默契,对于贵族打猎,只要不过分就行,是很平常的。

  而要是平民,那就完全不同。

  回答了问题,爱德华也开始提问了。

  “佩罗特先生,看样子你经常在这里打猎呀!对于这里肯定很熟悉,那么等下能否带一下路,我对这里可是晕头转向的!”

  对于这位私生子,爱德华其实也是好奇的,要知道,在之前,他可是随着继父一直生活在威尔士的彭布洛克郡,突然之间怎么到了肯特郡,这个与伦敦相邻,处于伦敦东面的沿海郡。

  “我是最近才搬到这里,对这片森林也是陌生的,恐怕无能为力了!”

  说着,约翰做出一个无奈的表情。

  “那么,在弓箭上的造诣,你一定是炉火纯青吧!这可比我好多了!”

  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爱德华对着他小小的吹捧了一番。

  约翰听到这样的问话,眨了一下眼皮,嘴角微微翘起,显示,他的内心此时是愉快开心的。

  而在他的身上,丝毫没有贵族子弟那种乖张和傲娇的脾气,反而显得十分谦虚。

  只见他摆了摆手,无所谓地说道:

  “对于弓箭,我也就是略微精通一些罢了,与完全精通还差的远,与你相比,我也不过是多练习了几年!”

  爱德华闻言,心里笑了笑,你这明显不是谦虚的谦虚,还真让我无言以对。

  他只能轻声地附和几句,继续聊着。

  寻着来时的路,爱德华带着约翰.佩罗特走了接近半个小时,一路慢悠悠,等他抬头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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