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六章,陈八尺之衣锦还乡(一)_1855美国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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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八尺也没能摆平那个榆木脑袋的婆娘和那三个臭小子。于是干脆就抛下他们,自己一个人回老家看看,省得祖宗们看到这些蠢东西心里烦。

  于是陈八尺就一个人回了一次老家。当然这所谓的一个人指的是没带家人,其他的人还是带了不少的。首先,保镖什么的他还是带了一群的,虽然这些所谓的保镖,大多都是陈八尺在香港花了几个小钱雇佣来的白人流浪汉加上印度阿三,专业技术上的水平简直烂得不堪入目。用陈八尺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别看我老了,但是给我两把手枪,我一个人就能把这些家伙全都放倒。哪怕他们手里也都有枪。”老实说,陈八尺带着这些人主要就是为了摆摆排场,炫耀一下。尤其是要在村里的那个秀才老爷面前炫耀一下。

  除了带着一帮子洋人,陈八尺还在香港雇佣了一个翻译。老实说,陈八尺在美国呆了这么久,英语又这么简单,所以陈八尺和那些洋人说话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翻译。不过陈光还是请了一个,因为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和地方上交涉,让那些下面的白皮出面当然是最好了,这个时代的地方官府,没有不怕洋人的。只是洋人和地方官府打交道的时候,还是需要翻译的,这个时候总不能让他陈八尺屈尊去给那些流浪汉和印度阿三当翻译吧?所以他就雇佣了一个据说在香港西医书院读过书的叫做李重光的人,那人的英语相当的好,人又还算机灵。

  老实说,陈八尺在满清,还算是罪犯之类。因为他可是个不择不扣的“广西老贼”。后来,陈八尺作为麦克唐纳财团的代表,甚至直接和满清最高层次的那些家伙打过交道,还签署了协议。那些满清高官当然都知道陈八尺曾经的“发匪”身份,但是考虑到陈八尺已经是“洋大人”了,而且还是“洋大人”中的“洋大人”。所以虽然背后免不了买上两句“忘了祖宗的汉奸”或是“小人得志,沫猴而冠”什么的,但是当着面,大家对他也都得客客气气的,至于说因为他是个“发匪”,而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事情,那更是没人会提起。

  但是高层不提,不见得下面的人就不提。对于“发匪”的追捕可是没有追诉期的。而上面的那些家伙也忘了通知下面的人,关于陈八尺现在已经是“洋大人”,不能再多追究了的事情。所以,等陈八尺回了老家,还真就闹出事情来了。

  陈八尺带着一行人在广州雇了一条船沿着珠江逆流而上,走了好几天之后,总算是到了老家附近了。

  他的老家在桂平江口镇,这里距离当年长毛起事的金田不远,曾经是拜上帝会活动活跃的地区之一,陈八尺当年就是在这里跟着自己的哥哥入了拜上帝会,走上了造反的道路的。如今哥哥早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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