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伦敦之光(12)_我包揽了所有名著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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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

  “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福尔摩斯转过头,眼神锐利地询问着。

  “一个……疯子。”齐禹望着手中妖艳贵气的香水,喃喃说道。

  在《香水》原著中,格雷诺耶出生在最臭的巴黎,从小到大没有受人喜爱过。他嗅觉灵敏,疯子一般地想用香水征服世界,从花香开始,到萃取二十六位少女的体香。

  齐禹没有看过原著,对于里面的情节没有什么印象,所以在最开始线索非常明确的时候,也没有往这方面联想。

  不过“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这个让人胆颤心惊的名字,却让记忆像雷击一样回到了她的脑海里。

  “他应该就在附近。”齐禹果断地说道,“并且会很快赶过来。”

  福尔摩斯双手合十,微眯了眯眼睛:“说实话我很惊讶。”

  “惊讶他会赶过来吗?先生,请相信我,这香水就是他的性命,他一定不会——”

  “不,不。”福尔摩斯打断了她的话,“我很惊讶你能够推出这点。如果华生在这儿,他一定会说‘哦,歇洛克,请告诉我答案吧。你是给凶手发了电报,还是将香水的信息刊登在了报纸上?’

  “而你很聪明,艾德勒小姐,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方法,也非常自信。这是你不可多得的品质。”

  齐禹愣了愣,正准备坦白这个结果并非是她推理出来的,就见侦探先生一边认真地夸奖她,一边优雅地转身,对着门外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这场戏该收场了,格雷诺耶。”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他毫不掩饰眼神中的厌恶。

  齐禹一震,也转过身。

  在她的注视中,化妆室的门像是被幽灵推开了一样,她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也没有闻到任何气味。等到门开了一半,一道黑色的身影才显了形。

  这是一张非常丑陋的脸。

  炭疽病和坏血症在他的脖子和脸颊上留下了大块的黑疤,让他原本就像是腐烂兽皮般的皮肤显得如同恶魔一样。

  驼背、瘸腿、黑疤、皮肤病。

  和她推测的一模一样。

  齐禹下意识将手伸进了口袋,却发现左轮手|枪已没了踪影。她抬头,只见歇洛克·福尔摩斯举着她的手|枪,精准地对向罪犯。

  她顺着方向,心事重重地又看回了前方。

  格雷诺耶淡漠地看了眼手|枪,面不改色地走上前来:“我是来要回我的东西的,先生。”

  “香水?”

  “是的,先生。”

  “可这不属于你。”

  “它是我制造的,先生,用最完美的技艺。”

  歇洛克·福尔摩斯虽然拥有与众不同的正义感和道德感,但对于这种凶残的杀人犯没有半分同情。

  他冷漠地看了他一眼,然后用枪指了指化妆室的沙发椅。

  “在被送上绞刑架之前,你还有坦白罪行的机会。格雷诺耶,你得庆幸,我手中没有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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