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一四六章 造孽吆!(二合一)_我是一个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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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来表达欢快心情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少了美食这样重要的元素?

  如果缺少了美味食物来助阵,那这样的欢快,就将会减少一半还要多,总是让人觉得不尽兴,心里面不舒服。

  所以,在韩成归来之后,热闹的如同过年一般的青雀部落这里,也很快就有食物的美妙味道在弥漫。

  韩成心情同样也非常的好。

  已经很久不怎么下厨的他,这一次也下了厨,亲自做了饭菜。

  不是他最为拿手的红烧肉。

  这个时候部落里圈养的猪,除了老母猪、以及留下来的种猪之外,其余的猪都是半大的猪娃子,或者是更小的猪娃子。

  这样的猪娃子,身上没有多少肉,宰杀了的话,实在是太过于可惜了。

  韩成做了一个笋干炒肉,一个酸菜鱼。

  笋干是前一段儿时间,部落里的一些人,乘船前往鹭河那里的竹林,在那里扫荡了一番,得到的东西。

  当然,除了鹭河那边的大片竹林之外,距离原来的熊部落本事太远的地方的那一片竹林,同样也没有被青雀部落的人忘记。

  也一样有人前往那里,用镢头斩下许多正在冒头的笋子。

  为了方便携带,就地就将之给外面的皮剥掉,然后用刀给斜着切成片。

  用大锅煮上一煮之后,就摊在干净的石板上让太阳晒。

  晒好的笋干不仅仅能够长时间的储存、吃起来口感也特别的好,更为重要的是,去掉了水分之后,也非常的好携带。

  一个人就能携带好多竹笋制成的笋干。

  不过,剥笋却是一个很费手的事情。

  剥的少了还没有什么感觉,剥的多了,手指头就会疼的令人受不了。

  一开始的时候,部落里的人就只是用着手指头硬上,后来做的多了,也就有经验了。

  开始用剪刀、或者是一些小的刀具,将笋子上面,先从上到下的穿上几道口子,再开始用手剥。

  这样一来,不仅仅剥的时候不费手了,剥笋子的效率也提升的一倍不止。

  熟能生巧、劳动能够给人智慧,被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肉不是猪肉,而是羊肉。

  羊肉也不是现杀的,而是去年的时候,部落里的人,来到距离原来羊部落不远的地方,截住那些迁徙的羊群进行猎杀的。

  那对于青雀的人来说,真的是一场盛宴!

  到了那个时候,不仅仅是主部落这边会出动很多的人,就连铜山居住区,以及的更远一些的秦岭居住区也都会有人回来,与主部落的人一起来参加这场盛宴!

  在这样的情况下,那收获自然是少不了!

  一下子猎杀这样多的羊,根本就吃不完。

  这些羊肉全部都会用风干、烟熏、以及用盐腌制成咸肉、晒成羊肉干等手段,给制成更加耐储存的食物。

  之所以在这个时候不吃羊肉,是因为有着许许多多难以长时间储存的羊杂、羊肠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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