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93页_女庶王_于欢【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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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说我若当了官,就可以借这身男服逃回去,郡主要是不信,也可以当我为细作杀了。

  我不杀你,因为你逃不开,整个兴庆的城防都在我家的掌控下,便是城楼上飞过了一只大雁我也能知道。

  这里是西夏都城离卫宋有千里远,楚王自知如果不借助这个女子的力量她是永远都无法回去的,我不走,郡主不是想了解中原吗,我想郡主身边又或者是谟宁令身边应该没有人比我更懂中原之事了,我可以随在郡主身侧,但是郡主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条件?卫慕晗灵抬头看着楚王,还从来没人敢跟我提条件。

  郡主若不答应,那就当郡主绑了个哑巴回来吧。

  你...

  什么条件?

  我想回去之时,郡主须得放我回去,但我在短时间内是不会走的。

  你该不会真的是细作吧?

  楚王摇摇头,我若是细作,为何会着甲胄半死不活的出现在石滩上被郡主捡走?我听郡主身边那几个姑娘说因为大王子喜欢东朝的文化所以才将我这个汉人虏来,郡主喜欢的是大王子?

  卫慕晗灵侧转身,嘟着嘴,喜欢又有什么用,他看上的是野利家的那个狐狸精,娶我不过是需要我家的扶持罢了。

  野利氏?楚王摸着光滑的下巴,就是今日要一同娶的妾室

  今日两家都在张罗,楚王似乎看到野利家的队伍送女儿入宫,聘则为妻,奔则为妾。

  什么意思?

  在我朝明媒正娶六礼齐备便是与丈夫平等的正妻、持掌中馈是为女主人,若是无媒自通六礼不备,则是贱妾。

  魏学士的话和以前老师说的好像不一样。

  我只是把礼记的话翻译了一遍,勿以妾为妻,但这世间多是宠妾灭妻,郡主有家族撑腰,在大王子继位前都可以随心,但是魏某还是要提醒郡主一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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